“方先生,不好意思,你的身份证已经买不了机票,系统提示你有案件未履行。”
9月6日,方先生所在的公司集体出游,结果在萧山机场方先生遭遇了尴尬:欠债未还,购机票被拒,在同事面前丢尽了脸面。
原来,方先生系衢江区人,2009年12月在嘉兴市一家科技公司打工,期间,方先生向公司借款10500元并向公司出具了借条,一年不到方先生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打工,但从科技公司借去的款项分文未还。2011年3月科技公司到衢江法院起诉,方先生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判决方先生归还该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方先生对法院邮寄到他父母老家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置之不理而成为老赖。衢江法院将方先生列入网上布控,同公安、机场、高铁等有关部门联手对方先生进行制裁。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方先生尴尬之余,只好打电话给衢江法院执行干警,表示马上让家父来法院把10500元借款还掉。
无独有偶,另一名老赖在湖南长沙因为买高铁车票被“卡”,也打电话到衢江法院表示,让亲友把执行款支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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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7月25日召开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现场会,要求加速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进一步扩大联合信用惩戒范围。浙江省高院决定在8月13日至30日间进行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集中纳入工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会引发以下五方面的不利后果,其一,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不能购买机票,不能购买部分火车票,不得在高消费场所进行消费,生活工作上引起不便,甚至降低自己在同事、朋友中的信誉;其二,纳入金融机构的“黑名单”,不能再轻松向金融机构贷款;其三,在信用浙江网上进行曝光,在有网络的地方,个人失信都可以被查询到,同时可在新闻媒体、法院公告进行曝光;其四,不得出入境;其五,不得购买车辆、房产、土地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