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衢江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衢江区委的领导和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衢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
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审判保障中心。
二、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4,024.8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增加336.11万元,增长9.1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844.68万元,占总收入95.52%,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84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87.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55万元),占95.48%;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1.77万元,占 0.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01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3.78万元,占 73.37%;项目支出1,068.62万元,占26.63%;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592.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9.5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1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86.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56.92万元,项目支出1,068.6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7.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12.4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18.72万元,增长15.4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多,费用增加。二是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7.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6.31万元,增长20.6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多,费用增加。二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385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6%,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及其他法院支出增加,二是政府投资项目支出不纳入部门年初预算。其中:
204(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2017年年初预算为1827.2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52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多,涉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开支增多。
204(类)05(款)06(项)两庭建设。2017年年初无预算,2017年支出决算为290.85万元,因两庭建设属政府投资项目,不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204(类)06(款)99(项)其他司法支出。2017年年初无预算,2017年支出决算为15万元。
204(类)05(款)99(项)其他法院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59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76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初预算不包括上年结转数。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离休。2017年年初预算为16.8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年初预算为38.7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初预算为133.3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0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整。
221(类)02(款)03(项)购房补贴。2017年年初预算为6.6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8.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6.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职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1.92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29(类)04(款)00(项)其他政府性基金。2017年年初预算为16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5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他收入10万元未发生支出项目。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1.36万元,支出决算为60.62万元,完成预算的66.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41万元,完成预算的72.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1万元,完成预算的47.8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厉行节俭,缩小“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96万元,下降28.1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同上年无变化。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0.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0.4%。主要用于接待外来法院及其他单位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来我院参观、交流的单位增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累计1,59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0.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8.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4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原因主要是2016年10月完成衢江区车改,2017年公务车辆减少。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7年度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单位无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
- 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衢江区人民法院本级、所属审判保障中心一家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9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98.87万元,下降24.67%,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经费调整,含补发数。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衢江区人民法院本级、所属审判保障中心一家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衢江区人民法院本级、所属审判保障中心一家事业单位共有车辆 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2040501 法院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2040506 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批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事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 2210201 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2210203 购房补贴:反映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2290400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反应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