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法发(2015)2 号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5年学习计划

衢法发(2015)2号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5年学习计划

各庭、处、科、室、队: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总体要求,结合审判实际,特制定本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5年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第一要务的观念,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为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理论保证。

二、学习目的

1、提升理论素养。通过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和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

2、强化政治定力。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以及现阶段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党章学习教育、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教育,中国梦教育,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清正廉洁。

4、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学习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党建等方面的新知识,努力提高司法改革、司法审判、司法决策和司法管理能力,不断增加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三、学习重点

1、中央、中纪委及省、市、区纪委、上级法院关于反腐倡廉与作风建设的规定。

2、全国、省、市、区“两会”精神,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及上级法院有关会议精神。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要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4、反映当代世界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新知识,特别要加强经典著作和文献的学习。

5、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主要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6、法学基础理论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

四、组织实施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以自学和阅读原著为主,适当集中学习,开展中心发言和座谈研讨。并通过举办专题读书会、辅导报告会、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深化学习活动,增强学习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创新培养方式,激发青年干警学习热情,实行青年干警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每期学习邀请青年干警参加学习。

五、学习要求

1、思想重视。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成效的落实。要认真读书,勤于思考,坚持撰写读书笔记,在中心发言时要提前准备好发言提纲和发言稿。

2、方法多样。中心组学习以自学和阅读原著为主,适当集中学习,开展中心发言和座谈研讨。并通过举办专题读书会、辅导报告会、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深化学习活动,增强学习效果。

3、严密组织。集中学习一般每两个月安排1次,每次2天左右,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学习专题由院党组确定、政治处拟定具体计划并负责学习时间、地点及人员的通知。每次集中学习均安排1至2名院领导进行中心发言,4至5名中层干部作重点发言。

4、强化督查。要按照衢中法组(2006)20号《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进行督促检查,严格考勤。一般情况下,中心组学习不得请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出席的应请假,事后自觉补学。

附件:2015年衢江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表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理论学习  中心组  计划   

报:市中院、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

发:各庭、处、科、室、队    发文形式:电子版(共印30份)

衢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2015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