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法(2016)5号
衢江法院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党风
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级法院和区纪委的要求,现就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出并重申以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各项铁规禁令
全院各部门要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高院、市中院、区纪委等各级的铁规禁令,筑牢拒腐防线。
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春节期间是各类廉政和作风问题多发、易发的时间节点,必须要将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党组书记、院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遵守各项规定,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管好队伍。各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好相关规定制度。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全院干警及工作人员过一个清正、廉洁、祥和的春节。
三、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节日期间切实做到: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车用于探亲访友或者外出游玩等活动,不得从事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
四、严格做好节日安保工作
节前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等方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落实执行好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遇有情况能够及时反应、迅速处置。健全完善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值班人员和轮班领导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事件或者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尤其对违反最高院“十个不准”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以致管辖范围的单位和干警我行我素、置若罔闻,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在追究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不力,督察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监督责任。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春节 党风廉政建设 作风建设
报:市中院、区纪委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