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无证驾车撞人后,打电话给有驾驶证的弟弟,弟弟“挺身而出”救哥哥,玩起了调包顶替的把戏。结果,法盲兄弟双双受审,哥哥被衢江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弟弟被以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兄弟俩接判后悔之晚矣。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货车撞死人
70后的袁一(化名)系衢江区上方镇人,会开车但没有驾驶证,比他小5岁的弟弟袁二(化名)会开车而且拥有驾驶证。据袁一陈述,2014年12月27日上午,他从上方镇卫生院旁边的停车场开着一辆半挂货车准备前往畏坑兴业重钙厂拉货。车子开到上方镇立模村一个修车店的附近路段时,对向车道过来了四辆汽车,他驾驶的车子与最后一辆红色翻斗车交汇时,突然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从翻斗车的后面2、3米的地方横穿马路,他马上往右打方向并急踩刹车,但悲剧还是发生了,骑电动自行车的人已经被汽车碰撞倒地,趴在汽车左侧后轮中间不动了。
袁一表示,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后来考虑到自己没有驾驶证开车撞死人后果会很严重,所以就先离开了现场,一直往上方镇方向跑,跑到政府旁边的江滨路,打电话给有驾驶证的弟弟袁二说:“老二,我开车闯祸了,我现在江滨路,你赶快过来,具体情况我同你讲一下,你要帮帮我。”
弟弟玩顶替
联系上了弟弟,袁一又打电话给货车车主(老板)胡某,告诉胡某车子撞到人了,让他到出事的地方去处理。几分钟后弟弟袁二赶到了江滨路,袁一向其讲述了事故发生的主要过程,并说自己没有驾驶证,处理起来会很麻烦,保险可能也没得赔,希望袁二帮忙顶替一下,顶替造成的损失会补偿给他的。
为救哥哥,袁二一时糊涂答应了袁一的顶替要求。之后,袁二马上打电话报警称,自己开车撞到了人,因为害怕挨打所以暂时离开了车祸现场。报过警后,袁二来到了当地派出所投案。
交警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取证,初步认定肇事汽车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骑电动自行车的汪某(死者)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双双被判刑
在当地派出所,民警让袁二先自己陈述事故发生的来龙去脉,并对有关重要细节进行了详细询问,记录在卷。袁二毕竟不是这起交通事故的当事者,哥哥同他讲的事故经过只是粗线条的,有关细节概不清楚,民警问到细节时,他就乱编。第一次笔录做好后,民警让袁二喝点茶压压惊,过后开始做第二次笔录,可这一次袁二在事故的细节上,好多地方与第一次的说法不一,最后“细节”败露了袁二调包顶替的把戏。
案发后,袁一与车主共赔付了30万元。衢江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被告人袁一还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精神抚慰金4万元,被害人亲属对两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衢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袁二明知被告人袁一是交通肇事者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袁一赔偿被害人亲属的部分损失,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对两被告人作出了开头的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