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李某只有一条腿,低保户,2.5万元执行款5年一分未拿。1月29日,衢江法官伍辉耘当着申请人的面,在征得被执行人同意后,用被执行人的手机拨打“求助”电话,竟然“求助”成功案结事了:申请人自愿放弃5000元,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凑齐20000元,当场付清。
6年前,江西籍小伙杨某在衢打工的下班途中,驾驶二轮摩托车与衢江的残疾人李某(一条腿)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死亡。因双方摩托车均未注册登记,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杨某的父母(均系残疾人)向衢江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李某赔偿损失。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支付两原告损失费54000元。李某先后履行了29000元,尚欠25000元未支付。2010年5月5日,杨某的父母向衢江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执行立案后查明,被执行人李某系肢体二级残疾(左腿缺失),其妻系智力三级残疾,家庭列入低保户,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2015年1月29日,申请执行人因残疾行动不便,委托亲戚胡某从江西赶到衢江法院要求执行并拘留被执行人李某。胡某表示案件已经执行5年,尚欠的25000元至今一分未付,如果再不付这笔钱,就把骨灰盒放到李某家里,让他也别想过年。
承办法官伍辉耘一边安慰胡某,一边打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李某到法院。李某一到法院就叫穷,自己一条腿,老婆也残疾,赚不到钱无能力履行,对方若逼我,让我去坐牢好啦。申请方的胡某也激动的对李某说,杨某年纪轻轻被你撞死,他的父母有多痛苦你知道吗? 5年了,剩下的25000元你一分没拿,还有良心吗?今天,无论如何你必须想办法支付执行款。
双方僵持不下,伍法官想了想说:“老李(指被执行人),你的手机给我用一下,我给你打‘求助’电话,你把你的亲戚和要好的朋友姓名告诉我。”
“不用了,伍法官,我的事他们管不着的,还是让我去坐牢吧。”李某虽然这么说,但手机却递给了伍法官。
伍法官翻开李某手机的通讯录,先打“李”姓人的电话,后打单名“兵兵”、“俊俊”的电话,通过巧妙的通话,联系上了李某的小姨和李某的儿子等人,他们得悉李某欠款被执行的困难处境后,纷纷表示要帮助李某支付申请人的赔偿款,快过年了,不能让大家在痛苦和烦恼中过年。
在场的申请方的胡某也被感动了,表示如果一次性付清,申请方愿意放弃5000元,还说被执行人李某也确实困难。
柳暗花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李某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000元,余款50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协议签订后,李某的亲友在法院当场将20000元执行款交给了申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