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衢江法院积极致力于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率,“三年以上”刑事辩护率由2015年的91.84%上升为2016年1-2月的100%。
主要做法:一是构建律师值班制度。邀请全市19家律师事务所代表座谈,讨论“扩大刑事辩护率”的思路、做法、具体运行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其对策等。实行法律援助律师轮岗定期值班制,免费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协助诉前调解,提高律师参与指定辩护积极性。二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设立衢州市衢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衢江区人民法院工作站的实施意见》,建立“衢州市衢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衢江区人民法院工作站”。工作站自2015年12月21日正式在该院立案窗口挂牌,由司法局派驻一名人员驻庭,专门负责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信息报送、转交《指定辩护通知书》与《商请辩护公函》等工作,简化法律援助流程。三是扩大指定辩护范围。加强与财政局、司法局沟通,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积极为省高院《关于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的通知》扩大规定的几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劝导当事人接受法律援助,目前该院法律援助已覆盖所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的刑事案件。98.3%的援助案件被告人认为指定律师对自身诉讼权益的维护产生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