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法院积极运用律师服务平台网上立案减轻当事人诉累

近日,自省高院开放律师服务平台以来,衢江法院大力推行,运用律师服务平台受理多起网上立案。其中,两起案件当事人达10余人、案卷共计数千页,重30余斤、标的额分别为21.58万元、32.29万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2015年4月26日,被告胡向明驾驶被告刘向飞所有的登记并挂靠在被告临沂市华瑞顺翔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半挂车行驶在沪昆(G60)高速衢江段时追尾碰撞被告王建华驾驶的轻型货车,造成与(2016)浙0803民初00045号案件原告陈意驾驶的小轿车、被告薛立刚驾驶的半挂车的三车碰撞事故。事故造成小轿车驾驶员陈意及乘车人张国珍、(2016)浙0803民初00046号案件原告黄晴兰(系陈意妻子)受伤,乘车人黄志诚当场死亡。陈意、黄晴兰遂分别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临沂市华瑞顺翔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太康县畅丰运输有限公司、鹿邑县南方货运有限公司、王建华、刘向飞、胡向明、袁帅、薛利刚等十余名当事人告上法院。

由于案件当事人较多、案卷材料复杂、原告代理人非本区居住人口,衢江法院立案庭推荐原告代理人利用网上律师服务平台立案。一是向原告代理人告知律师服务平台网上立案功能已经开通,并向其讲解网上立案的优势及操作步骤;二是即时审核代理律师网上投递的资料,查漏补缺,避免代理人多次往返法院,节省代理人的时间和精力;三是及时通知代理人寄送书面材料两箱,并通知代理人签署送达回证,领取受理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原本代理人需花费2至3天时间3至5次往返法院的案件只需十几分钟便完成立案,大大节约了立案的时间,提高了立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