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九旬老太了却了烦心事

 

王老太今年91岁,却因三个女儿未履行赡养义务而烦恼不堪。大女儿说自己患上了糖尿病、心脏病等重病无法履行,另外两个女儿对此很有意见。涉诉后,衢江法院杜泽法庭安排在“九九”重阳节这一天,进村上门为王老太开庭,案经调解,三个女儿与母亲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的烦心事当庭了结。承办法官还就此向前来旁听的所有村民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尊老爱老,依法护老。

王老太是杜泽镇某村的村民,早年育有一子四女,唯一的一个儿子及二女儿前几年已过世。2013年,为解决王老太的生活问题,在村干部的主持下,老人与现在的三个女儿达成一份赡养协议,约定三个女儿按照每人一个月的方式轮流照顾老人的生活。但两轮下来,大女儿以自己生重病为由未履行赡养协议,因大女儿违约,另外两个女儿便有了看法,认为这样不公平,以至于老人的赡养遭遇了“肠梗阻”。无奈之下,王老太申请法律援助,将三个女儿告上了杜泽法庭,要求他们按原来的协议履行赡养义务。

考虑到91岁的王老太行动不便和教育更多的村民群众,杜泽法庭承办法官吴宏斌(庭长)将开庭时间定于重阳节这天,将巡回开庭地点放在村委会。开庭时左邻右舍、乡里乡亲都过来旁听了,让坐在被告席上的大女儿尴尬不已,经过庭审和做工作,大女儿承认自己以患重病而未赡养母亲是不对的,并表示愧疚,愿意接母亲回家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其他两个女儿也愿意继续按协议赡养母亲。最后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由大女儿在当天将母亲接回照顾四个月,接下来从大女儿开始每人两个月轮流照顾的赡养协议。

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人员将老人的行李物品打包装车,并将王老太护送到太真乡大女儿家中。九旬老太终于可以不用担心每天生活没人照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