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军人本色的军转干部黄甘富

 

黄甘富是衢江法院的一位资深法官,1987年他从部队转业到法院,一干就是28年,28年来他始终保持着果敢敬业、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军人本色。先后获得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公务员、全市十佳优秀执行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建设平安衢江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不管在法庭当书记员、执行庭当执行员,还是在交通法庭当审判员,黄甘富始终勤勉敬业,以不竭的活力,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

在执行岗位上,黄法官经常双休日骑着自己的“小毛驴”(助力车)从城里赶到乡下,走村串户寻找被执行人,而且风雨无阻,他说双休日和恶劣的天气容易找到被执行人,事实也是如此。黄法官办案锲而不舍,常常感动申请人,甚至感动被执行人,因此也博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许多难案,在他手里只要找到被执行人,十有八九都能得以妥善执行。黄法官办案还富有同情心和爱心,他有很多感人的执行故事。14年前,年过四十的李、杨夫妻的独生子遇车祸死亡,法院判决由肇事车辆驾驶员赔偿30多万元的损失,进入执行程序后,黄法官不懈努力,将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交付给夫妻俩。可却发现,夫妻俩还是情绪低落,生活迷茫,尚未走出痛失儿子的阴影,于是黄法官便安慰和鼓励他们,建议他们振作起来,再要一个孩子,把赔来的钱作本钱做点生意什么的,相信他们的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一年后的一天晚上,黄法官和书记员小柴外出执行回来晚了,就到沈家路边摊上吃炒粉干填肚子,谁知道这摊竟然是夫妻俩摆的。见到了黄法官他们如见恩人,夫妻俩可高兴了,说了好多感谢的话,还表示自己按照黄法官的建议开始了新的生活,孩子有了,摊也摆了,生活也有信心了。夫妻俩幸福地用手指指旁边摇椅里的小宝宝。五年后的一天,原书记员小柴(现审判员)偶尔在沈家一餐馆吃饭,却发现忙里忙外的餐馆老板就是那对夫妻俩,也许餐馆就餐的人太多,也许五年时间太长,这一次夫妻俩没有认出小柴,小柴把夫妻俩开餐馆的事传给了黄法官,黄法官说:“这就好,我们可以放心地祝福他们了。”

黄法官在执行庭的结案数和执行款的到位率在院内年年最高,法院曾推出“学习甘富精神”活动,黄法官也因此荣立了二等功一次和三等功一次。

几年前,黄法官已年过五十不宜在执行岗位上没日没夜的执行案件了,组织上将他调到了民庭后又调到交通法庭专门办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虽然换了岗位,但他仍然放不下已经移交出去的执行老案,好几件10多年前的执行老案,是他在新的岗位想办法加班加点执行完毕的,其中有一个被执行人吴灵刚(化名),系衢江区的村民,14年前他拖欠了浙江圣效化学品公司的1.7万多元货款后下落不明,黄法官在2002年查封了吴灵刚名下的农村房产,但因变现困难该案被中止执行。黄法官调到交通庭后,该案移交给其他人办理。

去年12月2日,黄法官准备为一个交通事故案件开庭,当他走到本院二楼大厅电子屏幕旁时,忽然发现屏幕上的开庭公告栏内滚动播放着一个熟悉的名字——吴灵刚,且是以原告身份起诉他人。黄法官马上与该案的承办人联系,经核实确认该吴灵刚就是14年前欠浙江圣效化学品公司1.7万多元货款的吴灵刚,而且他现在在温州摇身一变已成大老板,起诉他人要求归还借款270多万元。庭审结束后,黄法官与法警出现在吴灵刚的面前,说起14年前拖欠的货款,吴灵刚显得不好意思,当庭支付了拖欠的货款及其利息3.8万元。收到追回的14年前的货款,浙江圣效化学品公司的老总激动不已,亲自将一面“执法十四年一心为企业”的大红旌旗,赠给了交通庭的黄法官。

黄法官在交通法庭办案,观点鲜明,情理法相融。去年底,黄法官在办理一起无“相撞”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认为虽无相撞,但被告邱某驾驶的汽车在超车时,与原告方某距离过近,其所产生的气浪、声音、震动有可能惊吓到骑电瓶车的原告,致原告摔倒受伤,另外,被告也违反了文明驾驶的规定,因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范围内作出赔偿。无“相撞”赔偿这个案例在全国尚为首例,央视记者慕名前来采访,并以《无辜的司机》、《谁为倒地负责》为标题分别制作了两部专题片先后在《社会与法》和《今日说法》两个栏目播出,黄法官在该案中的观点,分别得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专家、法学博士王成和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席志国的充分肯定,并认为该判决案例具有指导意义。

黄甘富表示,军人应当有军人的气质,倒下了也应当是铮铮铁骨!

钱俊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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