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后14年,申请人连说两个“没想到”!

14年前朱某因抢劫和咬坏陈某耳朵被判刑坐牢并赔偿陈某的经济损失,朱某出狱后拒不执行赔款成为老赖。已调离执行庭5年的原执行法官黄甘富,“离岗不离责”,12月15日终于逮住了老赖朱某。12月17日上午,当黄法官通知申请人陈某来拿执行款时,陈某激动的连说两个“没想到”:没想到,14年了黄法官还把我这个案子放在心上!没想到,今天我还能拿到这个赔偿款!

 

朱某原系衢县(现柯城区)石梁镇某村的村民,1999年2月18日因琐事与隔壁村的陈某发生纠纷并咬断陈某三分之一的左耳朵,致陈某轻伤。由于朱某在另一起案件中还犯有抢劫罪,因此法院以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朱某与被害人陈某自愿达成9000元的赔偿协议(已付2000元)。尚欠7000元,朱某在刑满释放后拒绝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负责该案执行的承办法官黄甘富,于2008年5月7日找到了在一企业打工的被执行人朱某,并叫来了申请人陈某,经执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当场支付800元,陈某放弃200元,余款6000元朱某从6月份起每月支付300元到6000元付清为止。但事后,朱某言而无信且躲避执行一直下落不明。同年8月,黄法官通过执行手段查扣到了朱某的3000元存款,申请人陈某拿到该3000元执行款激动不已。

 

2010年黄法官调到审判庭办案,离开了执行庭,其手头上的执行未结案也因此全部移交他人承办。但黄法官办案有一个习惯,对自己办过的未结案始终怀有“未了情”,放不下责任,断不了牵挂。对朱某尚欠陈某3000元赔偿款的案子,还经常与朱某所在地的派出所联系,请求协助查找朱某的行踪。功夫不负有心人,12月15日上午,派出所民警打电话告知黄法官,朱某现正在派出所“找茬”(没事找事),黄法官等法院干警立即驱车赶到派出所,将老赖朱某“请”到了法院。

 

老赖朱某开始还很牛,表示“大不了拘留15天”,但“二进宫”的第三天即12月17日上午他就“服软”了,打电话让家人拿出了余下的3000元赔款。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