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1月8日,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对衢江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8日,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向衢江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衢江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学习巡察整改培训会精神,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先后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凝聚全院干警思想,逐项研究巡察整改任务。院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把关整改工作进度,亲自部署重大问题整改,牵头协调重点环节推进,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担任组长,院班子成员任组员,配备3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整改协调、材料汇总、任务督办事项,构建高效协作的巡察整改工作体系。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整改举措、承办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由院领导牵头,召集不同条线商定跨部门问题整改事项,各部门负责人按照部署要求,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以“清单管理”细化整改措施,以“三色管理”强化进度督办,抓实抓细整改举措,院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并研究整改工作,对整改完成事项进行验收销号,对进度缓慢事项及时预警提醒,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第二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件,办结率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诫勉谈话1人,责令书面检查6人,召开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6人,批评教育9人,谈话提醒10人;制定完善制度19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2.9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0.5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狠抓学用结合。修订院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制定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按计划召开专题学习会。修订院务督办规定,明确督办工作范围,加大重大事项报备制度落实力度。
(二)树牢考核导向,规范立案流程。组织开展审判管理培训,解读最高法院、浙江高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修订执行案件质量评查认定及问责办法,围绕上级法院制定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结合审判管理重点工作,每月制发审执质效情况分析,加强对问题指标进行分析研判、提示预警。组织开展执行立案人员专项培训,规范执行立案登记、审核流程。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深化共享法庭建设,强化履职实效。修订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考核办法,向上方镇等共计10个乡镇、村社、特设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发送表扬信。制定2025年度共享法庭运行计划,专题向区委政法委汇报共享法庭建设工作报告,整合共享法庭资源,在充分征求乡镇、村社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各级共享法庭运行情况,撤并共享法庭46个。加强共享法庭工作调度,健全完善联系法官和庭务主任常态化联系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推动乡镇进一步深化共享法庭工作,引导乡镇利用8090宣讲和宣传报道扩大共享法庭影响力。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目标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审判管理能力水平。制发2024年度一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报告,组织业务庭认真学习。组织召开审判质效会商会、院长办公会,传达上级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要求,通报今年以来的审执质效情况。发布2025年度第一期刚性阅核名单,进一步明确阅核工作要求。组织召开2025年度审判管理培训会,传达学习“四类案件”有关规定,在1-3月审执质效情况分析报告中增加“四类案件”、阅核工作情况分析,提示干警做好贯彻落实。举办面向审判团队的办案办公平台使用操作培训,详细介绍阅核操作相关流程。
(二)健全执行破难攻坚体系。组织执行局、刑庭联合召开审执互商会议,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案件移送执行流程机制,实现移送刑事裁判涉财产案件应移尽移,应立尽立。设立执行事务集约中心和终本案件管理专员,安排专人负责终本案件管理等相关工作。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组织各部门召开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法院关于虚假诉讼惩治工作相关文件,部署工作任务,确定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牵头召开衢江区“公、检、法”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并妥善处理相关涉嫌虚假诉讼案件的移送事宜。召开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新闻发布会,发布《衢江法院打击虚假诉讼专项工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在《人民法院报》发表新闻报道1篇,其他新闻媒体相继报道,提升虚假诉讼惩治工作影响力。
(四)强化为民司法意识。立行立改,及时更新办事柜台移动微法院二维码和办案办公系统内新版送达地址确认书。制定《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关于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分工的通知》,明确各部门信息发布职责任务,及时向群众公开司法信息。指定立案庭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按要求完善信访台账记录、催办、办结等环节。
三、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制定《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明确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研究标准、讨论流程。修订《中共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规范党组成员表决环节。加强党组会会议记录管理,由院领导把关审签每次会议记录。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进一步落实严管厚爱。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政治部主任列席会议,强化对审委会监督工作的落实。修订综合考评办法,明确受处分干警考核等次评定标准。修订请销假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并公示2024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制定关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将警示教育纳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推动支部活动与警示教育有机融合。编写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将身边人员违纪违法案例收录其中,并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召开全院干警大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由院党组书记为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
四、关于“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工程项目建设。会同代建公司确定需送审计的设计变更单、施工签证单数量,并完成审批签字。向1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发送违约处理函,并收缴违约金。制定基建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建设流程。调整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领导小组职责,规范领导小组会议议事流程。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修订物资管理办法,增加采购预算编制、项目建设需求调研等要求。制定基建管理办法,明确项目配套装修工程牵头部门。制定《投标文件审核表》,加强投标文件的深入把关。与信息化项目服务公司签订补充合同,明确驻点人员服务时间、定制内容技术参数。要求信息化项目服务公司补交项目设备采购报价文件,明确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等详细参数。邀请信息化建设专家开展项目建设专题培训。
(三)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落实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开展全院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登记补录新建项目固定资产,全面厘清资产台账。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增强审判法庭庭审功能。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五、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严格把关选任流程各环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人事材料。政治部召开支部例会,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加强选人用人规范化建设。明确由审管办负责审判事务集约中心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标准发放薪酬。
(二)进一步提升干警能力素质。开展办案办公平台使用操作培训,详细介绍智能文书校对应用使用流程。组织全体书记员进行业务技能竞赛,安排获奖人员作审判辅助事务培训。对邮寄退回率较高等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督促线下精准送达。
(三)补强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按照区直机关工委部署完成支部换届工作。安排法警支部支委参加山区海岛25县党务干部培训班,并在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制定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六、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整改审计共性问题。制定《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财务报销制度》,明确各类经费使用范围和报销流程、细则等要求。完成固定资产盘点,根据盘点情况报废处置达到年限且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设置涉案款物保管仓库,对留存的涉案款物进行全面清点,制作、完善涉案款物移交和处置清单,形成财物档案,并安排资产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制定《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案款管理办法》,排查系统问题,及时跟进做好信息补录修改工作,实现案款系统、银行账户、核算系统三者之间余额校验一致。
(二)扎实推进自查整改确保到位。按照最高法院《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对大洲法庭技术用房标识进行更新。绘制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办公室平面图,全面摸排办公室使用面积。按照要求调整干警办公室,并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下一步,衢江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定不移从严治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机关党委统筹引领作用,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6个方面,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法院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二是抓实抓好制度执行。坚持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综合运用督办评查等机制强化制度执行落实,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严格闭环管理,定期汇总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压实责任传导压力,防止在执行层面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紧一阵松一阵”等现象。聚焦巡察反馈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不反弹不回潮。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把推进巡察整改与法院党的建设、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站在推动法院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高度上,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有礼先锋 法安衢江”品牌创建,加快形成更多具有衢江法院辨识度的工作特色。切实将整改成果运用到今后法院各项工作中去,力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把巡察整改成效持续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689383;邮政信箱:衢州市衢江区信安东路41号衢江法院。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