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法院办公室、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在衢江召开

5月26日,全市法院办公室、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在衢江召开。会议由市中院副院长周庆主持,省高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刘伟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新璋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 各基层法院对各院办公室、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汇报和交流。省高院办公室综合科刘伟英科长就我市法院信息工作提出四点指导意见:一是信息工作要做到“三个服务”,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服务基层法院;二是要把信息工作作为常态化渠道,形成一种规矩,当作展示法院的窗口;三是信息工作要围绕两个方面开展,即“领导需要了解什么”、“需要领导了解什么”;四是信息工作要抓“四个点”,抓重点、抓要点、抓亮点、抓节点。市中院周庆副院长对2015年度办公室、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回顾,指出工作短板,并对全市法院下一阶段提出工作部署。

市中院魏新璋院长对我市法院办公室、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办公室审判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办公室审判管理工作是院党组、院长的参谋助手,要真正体现出参谋助手、左右手的重要作用,做到“身在兵位,胸为帅谋”。办公室、审判管理工作是推动法院工作科学、持续、健康发展的导航仪、方向标和矫正器;二是要忠诚勤勉,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坚定忠诚履职的信念,专心致志,在工作中做一个有心人,为工作付出热情,燃烧激情,充分发挥“工匠精神”;三是要强化责任,弘扬奉献精神。办公室是为人服务的部门,要有公而忘私、先公后私的奉献精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既要能作为,又要善作为,还要敢作为;四是要创新驱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善于抓重点、抓统筹、抓落实,提出“项目化管理,清单式实施”,围绕“四化”建设、“四张清单一张网”,配合“六个一”的工作节奏,把工作落实到位。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形成工作合力。要善于总结,定期梳理归类,发现总结规律,将信息、情况反映、简报等成果多项目转化。审判管理要用信息化支撑,建立多元化平台。建立督导机制、激励机制;五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学习是增强本领的唯一途径,要长期坚持,做到时时处处学、终身学习。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增强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使决策体现预见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院领导要以学修身,避免“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六是要强调会风会纪建设。要提高认识,不搞形式主义,也绝不开形式主义的会,对违反会风会纪的行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