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3月3日在衢州市衢江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衢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程品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调研时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要求,紧紧围绕“一城一村一区一心”中心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5649件,结案5206件,同比分别上升22.35%和11.14%。民事调撤率、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等10项审判执行数据,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区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杜泽人民法庭庭长吴宏斌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遵循宽严相济。坚持依法严惩犯罪与切实保障人权并重。全年新收刑事案件280件,审结265件,同比分别下降20.68%和23.85%。突出打击重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审结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43件47人,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78件87人;妥善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85件86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3件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罚1人。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宣告缓刑95人。依法保障人权,第一时间落实关于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受审的相关规定;为17名经济困难、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可能判处三年以上辩护率”达91.84%。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对全部未成年犯均按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

  民事审判注重案结事了。坚持调判结合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并重。全年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3558件,审结3137件,同比分别上升38.01%和20.33%,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6.97%。对不宜调解以及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做出裁判。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结案件2418件,平均审理天数34.47天。审结婚姻、继承纠纷案件465件,强化教育疏导,增进家庭和睦;审结合同纠纷1767件,结案标的总额9.57亿元,有效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审结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民事纠纷905件,保障当事人人身和财产权利。

  行政审判强化监督支持。坚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全年新收行政诉讼案件54件,审结54件,同比分别上升125%和116%。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共审查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76件,裁定准予执行73件,准执率96.05%。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实际出庭率达93.5%。加大协调力度,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协调促成和解撤诉16件,力争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为党政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宣讲新行政诉讼法400余人次,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13份,加强沟通,促进依法行政。

二、运用法治方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重点工作。坚持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区委“四个一”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功能,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派员为重点工程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拆迁、拆违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促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组织干警多次深入治水一线,与干群共商治水良策,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清理河道、指派生态指导员等实际行动,倾力支持“五水共治”。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审结涉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5件,追究刑事责任29人,促进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支持我区“放心农业”发展,对3名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力助衢江打响“放心农产品”品牌。

  服务转型升级。差异化处置涉困企业,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积极运用司法重整手段,帮助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对确无帮扶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引入破产清算程序。稳妥审结破产案件6件(其中包括首次适用“简易审”方式高效办结的1件,用时47天),盘活企业存量资产1.86亿元,释放土地资源249亩,盘活厂房等房屋面积6.9万平方米,实现利税3339.9万元,为加快“腾笼换鸟”、缓解房地产库存压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利条件。灵活运用司法措施,通过重组重整,成功以兼并重组方式,使洁能电气公司获得新生;通过债权人大会平台辨法析理,健立石油公司的多数优先权债权人主动放弃部分优先权,使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得顺利通过;准确认定共益债务,帮助永易房开公司获得5000万元资金注入,使“美丽东城”楼盘建设得以稳步推进。着力优化区金融生态环境,审结金融纠纷案件287件,结案标的总额6.15亿元,助推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核销。

  推进社会治理。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完善“公法联调”四级调处机制。着力推进诉讼调解与医调组织、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的诉调衔接,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业务授课、现场示范等,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促进矛盾就地化解、依法化解。委托、邀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85件,确认人民调解协议76件。明确诉访分离标准,畅通“由访转诉”入口,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拓展诉求表达渠道,开通网络信访平台,提高信访办事效率。加大对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对触犯刑律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力度。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667件,执结1662件,同比分别上升9.03%和5.79%。用足用好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全年查控各类财产信息21478人次,通过公安查控系统,抓获被执行人28名,兑现胜诉权益。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建立网上网下执行曝光平台,在闹市区、本院LED显示屏及微信平台展播“老赖”信息,公布41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14名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加大对抗拒、规避执行的惩治力度,司法拘留80人,向征信系统报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886条,限制被执行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信贷以及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高消费。全年实际执行率47.61%,位列全市第一。

  保障涉案民生。开通“绿色通道”,妥处“三农”、医疗、劳动、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涉案纠纷。妥善审结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案件66件,审结赡养、扶养和抚育案件31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追索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7件,执行到位21.4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1.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切实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渡得过难关。

  完善便民举措。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5月1日实行后共登记立案3581件,同比增长29.23%,当场登记立案率99.1%。签发立案调查令10份,缓解当事人因“取证难”而导致的“立案难”问题。开通律师服务平台、电子档案查询平台,全面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法庭24小时值班电话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落实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改革,实现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网上查阅、网上缴退费,尽可能减少当事人、律师奔波之累。联合司法局创设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工作站,由值班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诉讼服务。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车,深入偏远山区,开展巡回审判8次。总结工行“拍易贷”经验,与市交通银行对接,健全司法拍卖按揭贷款机制。及时落实省高院规定,2015年12月7日起,执行立案时不再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切实减轻申请执行人负担。

四、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优化职权运行机制。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在杜泽、廿里两个法庭先行先试,探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配套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实行办案过程动态跟踪、全程留痕。优化资源配置,打通审判庭界限,构建不以审判庭为限分案和人人办案的大审判格局。落实院庭长办案制,促使优质司法资源集中到审执一线。推进常规案件类型化处理、落实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和民商事简式裁判文书改革,着力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同时,深化执行流程分段式管理改革,稳步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受市委政法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肯定。

  重视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和司法管理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党的意识、政治意识、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法官履职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律师座谈、干警谈心、走访代表委员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做到立行立改。注重产学研相结合,与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研究院开展合作,建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鼓励干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成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2个,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28篇,15篇司法建议被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纳。妥善审结全国首例“无相撞”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和《今日说法》栏目分别以《“无辜”的司机》和《谁为倒地负责》为标题予以播出,引发广泛关注,判决观点获法学家赞许。组织拍摄干警自编自演的法治微电影《阳阳》,荣获第十二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三等奖。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化集控中心建设,同时对法院门户网站、LED显示屏等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改建升级,完成9个审判法庭的高清改造,全面提升案件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电子档案扫描工作,完成已归档诉讼案卷的数字化处理,通过省高院一级达标验收,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升级监控系统,及时更新警械、安保设备,有效防范安全风险隐患。

五、自觉接受监督,积极推进司法公开

认真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专项监督,对反馈问题扎实整改并作整改报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邀请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现场监督执行,充分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托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推进立案、庭审、文书、执行等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3216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数字法庭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录播,庭审录音录像率100%,实现法官办案全程留痕。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2次,吸引社会各界1100余人次走进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传递司法正能量。推行案件全程回告制度,在审判、执行各个节点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将办理情况全面、及时地反馈给当事人。坚持“公开网拍优先”,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涉讼资产,成交19件,总成交额6847.4万元,平均溢价率29.3%,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57.4万元。全年阳光司法指数测评得分,位列全市第一。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与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尤其是青年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文书制作水平还需加强,部分案件裁判质量不高,社会效果欠佳。二是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法院内部审执兼顾意识不强、查控力度受限等因素都影响案件执行实效,执行工作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三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缠访、闹访仍然存在,暴力抗法或威胁报复事件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积极争取支持,逐步加以改进。

2016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四个意识”,大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按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社会各界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推进司法改革。根据上级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严格司法,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的决定性功能,确保证据展示认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公正裁判形成在法庭,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紧紧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的主动性。针对经济新常态下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妥处企业资金链、互保链断裂衍生的各类涉企纠纷,防范区域金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强化保障民生意识,妥善审执涉教育、医疗、欠薪、房屋征收、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扎实推进“互联网+审判” 改革,进一步完善开放、透明、动态、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优化执行模式,全力破解执行难,让人民群众信赖法院、信任法官、信服裁判。

  四是打造过硬队伍。认真贯彻人大司法监督审议意见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警示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弘扬先进典型,强化法官信仰法律、刚正不阿的职业品格。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贯彻执行“五条纪律”等铁规禁令,确保司法亲民、法官清廉。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为建设法治衢江、平安衢江,推动我区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一

用语说明

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②立案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立案审查阶段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由其向有关单位收集所需证据(仅限书证)的法律文书。

③12368诉讼服务热线、法庭24小时值班电话:12368诉讼服务热线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专用的司法服务热线号码,我院于2014年6月初在全省基层法院中率先开通。为提升司法服务质效,我院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平台对接,形成两套电话服务系统。一是12368诉讼服务热线。法院上班期间,当事人拨打12368并按语音提示操作,即可获得我院专职接线员应答或转接服务,该热线集联系法官、案件查询、诉讼咨询、信访投诉、意见建议等功能于一体。二是24小时值班电话。机关本部事务,当事人可拨打总值班电话13967012368;两法庭事务,可拨打法庭24小时值班电话(杜泽法庭13906703680、廿里法庭13819013680)。为提高24小时值班备勤实效,我院将值班干警的移动电话与值班电话进行捆绑,即当事人致电值班电话时,值班干警的手机上会显示“1259023+来电号码”,明确区分来电性质,实现值班干警“持有手机一部,生活工作两不误”,同时也解决了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司法拍卖按揭贷款机制:中拍人向法院付清首付款后即可获得过户裁定,拍卖尾款由银行以中拍人名义直接打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则按照“按揭贷款”模式向银行分期偿还贷款本息,有效解决不动产拍卖一次性付款难的工作举措。我院先后与市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联合出台了相关会议纪要。如我院与交行商定,自然人竞买我院公开拍卖(包括网络及现场委托拍卖)、变卖的衢州地区范围内的住房和商业用房的,交行提供实际成交价70%以内且不超过授信额度的贷款支持。

⑤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可以分别建立由民事、刑事、行政等审判领域法官组成的专业法官会议,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专业法官会议的讨论意见供独任法官、合议庭参考,采纳与否由独任法官、合议庭决定,讨论记录应入卷备查。

⑥庭审记录改革: 以录音录像、框架记录方式逐步取代传统的书面记录,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完整地展现整个庭审过程的工作机制改革。当事人要求查阅庭审记录的,可以在法院观看庭审录像;要求复制的,法院可以免费提供录音光盘或拷贝至当事人提交的U盘。

⑦执行流程分段式管理:是指执行实施工作由案件承办人负责,查控、处置、分配等共性事务交由各专业协助小组负责的执行新模式。该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一人包案执行到底的做法,实行分工协作、批量操作、节点管理,能降低执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透明度。

⑧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是指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⑨五条纪律:是指省高院新任党组书记、院长陈国猛在2016年全省法院廉洁司法教育暨“队伍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提出的铁规禁令,即严禁冷横硬推、严禁说情泄密、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徇私枉法、严禁姑息纵容。
附件二

数据图表

1、近5年收结案数变动情况(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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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审执结各类案件构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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