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有礼”十大典型案例案例十、孙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

孙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

——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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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孙某是一位二孩妈妈,离婚前,丈夫经营的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靠个人及银行借贷维系运转。为筹措资金,2016年以来,丈夫多次让孙某从多个金融机构借款, 使孙某背负了18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身心俱疲的孙某最终选择和丈夫离婚。离婚后的孙某成了被执行人,除依法保留的基本生活开支外,绝大部分收入被用于清偿债务。尽管省吃俭用,但依旧杯水车薪。面对巨额债务,孙某陷入绝望境地。2021年6月,孙某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龙游县人民法院申请进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裁判结果】 

龙游县人民法院认为,孙某的债务均系因前夫经营企业失败而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并非孙某个人挥霍或不良嗜好所致,且孙某申报的情况与管理人的调查报告相互印证,不存在低价处置财产或恶意的偏颇性清偿行为。在债权人听证会对其诚信度表决中,债权人无一反对,可以认定孙某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根据债权人会议通过并经法院裁定认可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和解协议》,未来5年内,孙某只需对100%的债务本金及30%的利息及其他费用进行清偿,5年清偿期限中所产生的利息予以免除,并删除其失信信息,孙某的信用附条件得以恢复。

【典型意义】 

“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从法律上“宽恕”“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让其重获新生,充分体现“宽”“信”儒家思想精髓,充分体现司法守护诚实守信的价值追求。孙某“诚实而不幸”、 债权人自愿让渡权利,加上制度“宽恕”、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共同推动孙某脱离债务枷锁,重拾生活信心, 也让“有礼衢州”充满人文关怀、脉脉温情。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并非债务人的“护身符”,非因“诚实而不幸”不能履行,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不诚信履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中通过的方案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