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2日在衢州市衢江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衢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程品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院党组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省高院的“八项司法”[①],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共受理各类案件5226件(含旧存208件),审结4998件,同比分别上升10.92%和11.01 %,结案率95.64%,平均审理天数等16项办案指标居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前列。获得全省法院专项先进个人2人次、先进集体1次。基层基础工作成效明显:杜泽法庭被报记集体二等功,并入围衢州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现将2013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深化落实能动司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重视经济形势变化中的涉案应对。着眼于依法规范、引导、保障和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审慎处理涉企案件。开展差异化处置[②],慎用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力求运用柔性司法手段化解企业债务危机。依法引导企业走市场化破产道路,不以破产案件的办结而是以破产企业的生产要素经过合理配置体现出新的价值、恢复生产力为目的,积极探索共益债务、清算重组等破产新模式。已受理的7件破产案件中,民德纸业已通过破产重整得到重生;君悦东方楼盘得以复工,虚假债权和高额利息等大量“水分”被剔除,有效平衡购房户、施工方、债权人的多方利益。

着力构建信用社会。慎重审理大幅攀升的金融借贷和错综复杂的民间借贷纠纷。尤其是对涉企较多、金额较大的案件,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厘清合法借贷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主动搭起银企沟通桥梁,推动纠纷妥善处理。定期与当地金融机构召开金融借款风险研判座谈会,多次组织开展金融借款案件大型专项执行活动,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区域金融秩序稳定。

努力服务创新创业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工作举措,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三走进”活动,深入企业车间、生态农业基地,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难。选派6名青年干警担任驻村生态指导员,通过法律宣传和教育引导,为我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司法正能量。

(二)  履行审判执行职能,大力化解社会矛盾

始终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充分履行职能,有效化解纠纷。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和新刑事诉讼法,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确保刑事司法公正。共受理刑事案件269件447人,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61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349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犯罪案件13件。从严惩治腐败犯罪,审结受贿等犯罪案件4件。加大对危险驾驶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24件。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犯罪,审结收购、加工、出售病死猪肉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12件。大力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工作,为刑事受害人落实赔偿款项326万余元。依法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开展审前调查,依法对188名被告人适用缓刑,16名被告人适用管制,6名被告人单处罚金,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为44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的律师出庭。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对接,配合做好缓刑、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积极开展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实行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贯彻落实新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和实体权利。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771件,审结2636件。针对群体性矛盾案件增多、个案与社会稳定关联度增强的态势,以切实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为首要目标,通过在院机关设立诉调对接的“人民调解窗口”和在人民法庭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的方式开展初始化解工作,在诉前、审中、判后各个环节加大调解力度。开展信访积案清理,推行上门立案、节假日送达、午间庭审、就地办案等便利群众诉讼的措施。强化法律释明工作,促使纠纷实质性化解,以调撤方式结案1363件,调撤率达60.28%,居全市法院前列。

严格审查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做到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2 件,审结11 件,中止审理1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65件,执结159件。注重行政协调机制的运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多次参加府院联席会议,强化行政行为的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建议,支持“三改一拆”等专项工作,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先后与商业银行、住建等多家部门建立查控协作关系,不断深化“点对点”查控机制[③]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机制作用,在公安机关支持下,查控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10人。突出抓好涉民工工资等“三涉”[④]案件的执行,深入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涉民生案件专项清理”等活动。共受理执行案件2174件,执结2089 件,执结到位3亿余元。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惩治力度,建立执行举报悬赏制度,公开曝光被执行人信息100人,司法拘留15人,限制高消费7人,限制出境5人。

(三)拓宽司法为民领域,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主动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在保障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上积极作为。

探索“庭所乡镇对接”的矛盾调处机制。在已建立的以衢江区委政法委为主导、区政法各家主要领导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积极推进基层人民法庭与辖区公安派出所、乡镇建立“庭所乡镇对接”工作机制,通过定期邀请辖区乡镇和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例会,向乡镇、派出所发送《涉诉情况通报》,强化日常工作情况互通,合力排查防控矛盾纠纷,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

深化便民利民举措。继续推进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增设导诉服务台等,提供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调对接和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对有可能激化矛盾的、当事人诉讼不便的、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组织巡回审判。创新便民机制,借助网上银行发放执行款739笔1亿余元,大幅缩短执行款发放时间,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的批示肯定,并向全省法院推广。完善涉民生案件快速审执机制,审结涉民工工资、工伤、交通事故、“三养”[⑤]等案件357件,解决争议标的额3938万余元。密切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29人27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7人31万余元。

推进司法调研和信息宣传。以“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服务基层”为抓手,紧扣工作特点,扎实开展调研,及时发现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报送《要情专报》、《情况反映》等16期,向各部门发送司法建议4条,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加强信息宣传,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平台展开司法宣传,弘扬正能量。廿里法庭法官帮助15岁男孩寻母抚养纠纷案受到诸多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及连续跟踪采访,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还对该案进行了时长35分钟的专题报道。

(四)扎实开展队伍建设,推进阳光司法

狠抓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干警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持规范导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省高院“十个一律”等规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执行工作突出问题。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增强干警的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组织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定期开展司法巡查工作,每月督查庭审作风的改进。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新招录公务员4名,在报到第一天即进行入职教育培训,培养其规则意识。选送参加上级各类培训班75人次,开展理论研讨和业务讲座6次。坚持青年干警上挂下派制度。扎实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加强司法调研,共有15篇调研文章在国家、省、市级刊物发表或获奖。

深化信息化科学管理。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实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与远程监控,保障审判公开公正、透明高效。重视对审判执行管理系统的监控和预警跟踪,强化流程化、节点化管理。认真落实省高院归档报结制度,全年共实现档案电子化1445册,努力实现诉讼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和审判效率“两提升”。借助移动网络对公车使用情况实行24小时不间断定位监控,加强警车管理。针对少数来访人闹访事件,专门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完善安检设施、监控系统等,确保审判场所和诉讼参与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推进司法公开建设。深入推进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实现阳光司法。推出录音电话短信平台,将传统的送达方式与录音电话、手机短信送达方式有机结合,使当事人不出家门,也能对自己的案件进展了如指掌。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力度。改革司法拍卖模式,借助淘宝网开展网络司法拍卖12件,占司法拍卖比重的52%,成交额达3495万余元。以“走进法院、感受法律”等20个不同主题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社区群众等719人走进法院、走入法庭。

(五)自觉接受各级监督,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推进司法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动力和保障,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强化监督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执行《衢州市衢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实施办法》,及时报送重要事项。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调研、评议等活动,对照人大对执行工作的审议意见,院党组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建立执行案件定期研究汇报制度,确保整改措施到位。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与人大代表的“定向联络”工作,主动走访代表、委员35人,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旁听、案件执行3次。

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以“开门接受民主监督、努力推进阳光司法”为主题开展政协委员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监督审判活动的重要作用,全年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40件,陪审率97.65%。通过随案发送监督卡、开通举报录音电话、举报信箱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重视网络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媒体监督渠道,接待记者采访或旁听10人次,坦诚应对重大涉案舆情。

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简易程序案件适用“三集中”审理的实施意见》,实现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查、集中起诉、集中开庭的“三集中”办案模式。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开展邀请检察机关派员监督庭审活动。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法院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长期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央对深化司法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一方面,人民法院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审判质量需要进一步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与群众期望还有差距,社会反映还比较多。二是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有的年轻法官对社情民意认识不足,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尤其是做农村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比较欠缺。三是司法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办案难度和压力越来越大,一些法官持续超负荷工作,身心健康堪忧。对此,我们将立足于加强自身建设,积极争取多方重视和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的工作思路

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践行科学发展,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八项司法”,推进司法机制改革,服务好我区“共建生态家园”行动,为平安衢江、法治衢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依法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

切实抓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按照全会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重大决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审理金融、民间借贷、涉企案件,继续探索市场化破产审判新方法。妥善处理资源开发、企业发展中涉环境污染的矛盾纠纷,兼顾好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衢江建设;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大对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以及涉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强化司法审查;坚持协调优先,努力化解行政争议。总结经验,推动交通肇事案件“刑民合一”审判方式和破产案件审理的专业化,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二)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上取得新成效

更加重视司法领域的民生保障问题,妥善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医患纠纷、欠薪、征地拆迁等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深化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建设,推广巡回审判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提高司法亲和力。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和执行款网上发放工作,切实运用好包括信息化在内的多种手段,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健全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争取各方支持合力破解“执行难”。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

(三)在增强司法公信上取得新成效

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完善相关机制制度,运用科技化手段,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坚持司法公开和民主,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深化“阳光司法指数”测评结果应用,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倒逼司法程序和实体公正。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机制,严惩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提升司法权威。

(四)  在提升法院队伍素质上取得新成效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积极落实最高院及省高院关于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加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社会实践,建立法院干警教育培训的常态机制,加强岗位练兵活动,重视青年干警的培养工作,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切实解决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审判纪律,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使命,新的征程。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注释

[①]八项司法:在省高院向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抓好八项司法、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即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反映到司法层面的变化发展态势,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心,抓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和协同司法;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廉洁审判的工作要务,抓好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层司法。并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谋划、促进浙江法院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载体。

[②]差异化处置:即对中小微企业实施“能活的”依法帮扶,“当死的”有序退出的差异处置。一方面要积极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中小微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依法保障有订单和用工较多的企业的有效生产力,防止因司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引导可淘汰的中小微企业走市场化破产的道路,尤其是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企业本该退出市场,要积极探索简易的破产办法,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消除泡沫,尽可能实现有效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

[③]“点对点”查控机制: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与公安、国土、住建、金融、税务、工商等协助执行单位广泛合作,通过信息系统对接,以网络化方式,实现执行人员在办公室即可对被执行人财产、人身进行查询、控制,具有信息覆盖面广、措施实施高效、操作集中便利、数据安全保密的特点。

[④]“三涉”: 涉民工工资、涉企和涉执信访这三类案件的简称。

[⑤]“三养”:抚养、扶养、赡养这三类案件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