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6日在衢州市衢江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衢江区人民法院院长 程品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2年的工作总结
2012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和上级法院的积极指导下,院党组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扎实的举措,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抓好“八项司法”[i],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2012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保稳定、促发展为中心,抓执法办案,调节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区法院在案件数量继续上升、矛盾化解难度增大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712件(含旧存392件),审结4503件,同比分别上升24.8%和22.4%,结案率95.56%,同比上升3.2%,同期结案率、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平均执行天数等十项数据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名列前茅,审判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1、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维护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863件(含旧存314件),审结2700件,结案率94.31%。一是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牢固树立“民事无小事”的观念,积极调处民间纠纷,增进社会和睦,妥善审结双方情绪对立、容易引发极端行为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纠纷1196件,主动掌握案件背景,在依法的前提下充分尊重民风民俗,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调撤率为64.38%。高度关注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开展农民工维权讨薪专项活动,畅通维权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妥善审结劳务纠纷71件,涉案标的84.9万元,最大限度地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高度重视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处理,注重运用疏导、教育等平和方式,消除当事人间隔阂,妥善审结房地产买卖、农村征地补偿款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纠纷57件。二是全力保障可持续发展。着眼于依法规范、引导、保障和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妥善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涉企等纠纷1112件。在涉企纠纷的处理中,实行差异化处置[ii],审慎适用财产保全措施,既做到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涉资金链断裂的债务人做到放水养鱼,救活债务人。三是强化诉调对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在院机关建立“人民调解窗口”和在法庭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的方式,成功调解各类案件300余件。参与“民情调处日”活动,对社会影响大、涉众广、易引起信访的纠纷,依托联席会议制度找到矛盾的切入点,稳妥化解,积极推动建立党委政府主导下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
2、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我区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62件395人(含旧存5件),审结257件369人,结案率98.09%,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1人,3年以上不满5年有期徒刑18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81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60件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59件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2件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19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对收购、加工、出售病死猪肉的系列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惩处,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2件案件坚决按审级管理[iii]的规定向市中院移送,以表区法院对涉民生类严重刑事犯罪的从严打击决心。对一些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主观恶性不大,初犯、人身危险性不大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过失犯罪和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128名被告人适用缓刑,2名被告人适用管制,3名被告人单处罚金,5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对年满60周岁的被告人,在省高院扩大指定辩护范围的基础上,将其纳入指定辩护的范围,确保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为43名被告人指定辩护。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拓展审判工作的空间,延伸法院工作的社会层面。
3、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现已全部审结,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行政非诉申请执行案件188件(含旧存8件),裁定准予执行185件,现已全部执结。认真开展计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审查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159件(含旧存27件),执结155件,执结到位230余万元。注重把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和协同司法贯彻到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每一个环节,努力处理好依法保护诉权与防止滥诉的关系,解决好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努力处理好公正司法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克服孤立办案、就案办案的倾向;坚持府院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坚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司法建议,推进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在2012年6月召开的府院联席会议上,区政府对区法院提出的7点建议全部采纳。
4、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391件(含旧存65件),执结1350件,执结率97.05%,执结到位5199.9万元。在执行工作中,抓好和谐司法,坚持思想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思想工作,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促进执行和解。抓好能动司法,在完善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大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对执行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突出抓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涉企案件和涉执信访案件的执行。对于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及时将企业拖欠的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在最近执行的衢州市盛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6位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充分发挥司法智慧,克服重重困难,依法强制扣划“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提出《建设部门应为执行农民工欠薪案开辟绿色通道》的建议,受到省高院及副省长陈加元的重视,陈副省长在省高院《综治执行难专报》第34期上专门批示,要求建设部门应依法配合法院的工作。积极主动地与金融等机构就当前形势下金融借贷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座谈,引导银企合作,较好地落实《关于审理涉财务风险企业债务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努力推动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财务风险的化解。通过在闹市区设立执行曝光平台和建立执行悬赏制度,推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法院执行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参与执行的良好氛围,促进执行工作有效开展。
(二)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宗旨,延伸审判服务职能,提升法院司法形象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区法院在立足执法办案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主动延伸审判服务职能,自觉搭建社会管理服务新平台,落实社会管理服务新举措,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将预防与化解相结合。区法院以区“矛调中心”为平台,建立起人民法庭与所在辖区的乡镇、公安派出所的联席会议制度,调处各类纠纷200余件, 成功将矛盾化解的阵线前移,着力于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辖区内刑事接处警量同比下降33.7%。该项制度通过《法院动态》得以宣传,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和重视,并推广至全区政法系统,建立起以区委政法委为主导、区政法各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定期召开会议和不定期联络的方式加强了政法系统之间的紧密联系和协同执法。
2、着力提高矛盾化解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一是力破破产案件法律难题。区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占全市法院审理数的50%,在党委领导、区政府的全力支持、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区法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破产领导小组,逐案协调,创新破产工作机制,大胆引入“共益债务”概念,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改变“破产即停产、破产即清产”的观念,保障了企业转型、改组的顺利进行,维持了企业“机器不停、人心不散”的良好局面,保障了社会的安定,从源头上防止信访案件的发生。浙江民德纸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已通过分配方案,战略投资人总投资额将超5个亿,实现了《破产法》2007年6月1日实施以来衢州市企业破产重整“零”的突破。二是注重对初信初访的彻底化解。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人本观念和“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和谐观念,在思想上切实尊重群众,在感情上真诚贴近群众,站在群众的角度上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降低信访处理“成本”,努力消除重信重访后患。三是集中清理积案。十八大召开前全力化解信访老案31件。周家乡梁某某信访案系一起典型的因执行慎重适用死刑刑事政策而引发的被害人亲属上访的信访老案,梁某某因不服市中院、省高院的判决而多次到市、省、京等地非正常上访,惊动了中央政法委,并作为积案被中央政法委予以交办。省高院齐奇院长对此高度重视并作出指示,区法院积极配合上级法院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参与协调,最终感化了信访人,使其愿意接受化解方案,并代表被害人全体亲属写下息诉罢访承诺书。
3、努力破解送达难题,进一步实现便民诉讼。一是开发电话录音短信平台。2012年1-8月,在人民法庭展开电话录音试点,通过电话录音方式送达案件200余件,有效送达145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13.93天,调撤率同比上升3%,节省邮费约3000元,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降低了诉讼成本。在此基础上,区法院于2012年8月开发短信平台,在全院范围内推广电话录音短信平台,将开庭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以电话录音或短信的方式快速、准确地送达、传递给当事人,使当事人不出家门,也能对自己的案件进展了如指掌,进一步提升了办公的自动化、信息化,实现法院、群众之间及时有效的沟通。二是将送达关口前移。结合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根据金融借贷案件公告多、送达难的特点,建议金融机构在放贷时推广送达地址确认书,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法院送达难、执行难的问题,而且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
4、抓好调研工作,服务大局建设。以“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服务基层”为抓手,紧扣工作特点,服务工作大局。在立案、审理、执行的同时,做好案件信息的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普遍性问题。2012年以来,区法院新增《要情专报》、《情况反映》等6种刊物,及时将情况向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反映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取得主动权,得到区委书记等领导的肯定和批示。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挖掘践行“八项司法”的新探索、新举措和新经验,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前瞻性、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区法院的8项建议被区、市等部门采纳,《关于实体处理公正案件引起再审原因的调查报告》被评为2010-2012年全省法院20篇优秀调研报告之一,为法院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从严治院抓管理,保公正
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选择,对于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降低司法成本、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强化审判管理,促进三个提升。用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努力遵循司法工作的特有规律,实行案件分类管理,制定“两评查”实施方案,规范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等重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司法工作的随意性。用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坚持阳光司法制度,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依托区法院门户网站及短信平台等媒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和期待,庭审活动更加透明,执行内容更加公开,查询案件信息更加便捷。用科技提升司法能力,全面推广使用审判管理系统,对全部案件从立案、分案到归档各关键节点进行严格监控和预警跟踪,加强对网上办案的组织领导、培训、管理和督查指导。
2、狠抓基础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积极争取加大对法院工作的保障力度,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尽力健全和完善相关保障机制。按照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完成了院机关监控设备安装,杜泽、廿里标准型法庭的改造以及杜泽法庭门面改建,杜泽、廿里法庭安检门设备和存包柜安装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通过政府采购或协议供货的方式购置电脑等设备,提高装备水平,促进无纸化办公。
3、认真开展办案安全防范专项工作。根据最高院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精神,坚持从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创造办案安全环境等方面着手,开展办案安全防范专项工作,增添安保设备,在院机关东西两头楼道和电梯增设门禁,确保接待区、审判区和办公区的真正隔离,加强对立案大厅、接待室、审判法庭等重点部位的监控,确保法院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四)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
按照“创先争优、持续突破”的要求,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抓好“八项司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障。
1、抓好班子建设,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班子成员模范带头作用。建立青年干部分期分批列席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使年轻干警更深刻地融入到法院建设中。二是加大教育监督力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短信平台每周向干警发送廉政短信,对审判、执行工作和行政管理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对问题苗头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确保队伍、案件都不出问题。
2、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讨论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向“最美老师”学习,弘扬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创先争优、争先进位的良好局面。通过开展查人员到岗情况比纪律、查平时工作情况比作风、查着装情况比面貌的“三查三比”活动,使全院形成一种比干劲、争一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积极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使人民群众能够零距离地参与庭审、了解司法审判的运作过程。组织开展巡回办案活动,在田间地头、农家院舍、车间厂房开庭审理案件,不仅使群众能够更好地理解司法、参与司法,而且还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深入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延伸审判服务职能,维护当地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3、以业务培训为主导,全面提高干警素质。严格执行省高院制订的《法官教育培训计划》,选派干警到最高院、省高院学习培训。组织干警开展理论研讨和业务讲座,鼓励干警自学。积极争取上挂下派锻炼的机会,多方位、切实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突出礼仪规范教育,邀请省高院同志作司法礼仪专题报告,提升干警司法形象。
(五)以强化监督为抓手,积极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推进司法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动力和保障,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强化监督机制。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在院内设立9名兼职廉政监察员,专门检查司法作风问题,以杜绝作风疲沓、工作懈怠等现象。二是强化外部监督,拓宽监督平台,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人代会对法院工作的审议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做好院长定向分级联络省市人大代表工作。聘请12名廉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座谈,倾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监督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82.75%,名列全市法院第一。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干部参与执行,全方位地监督并协助执行工作。2012年10月,区法院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的专项审议,得到人大代表的肯定,并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关注民生、服务经济等建议进行了落实和整改,加强规范化管理,出台《执行款发放流程管理办法(试行)》,缩短执行款发放时间,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手段和方法,既最大限度地执行回债权,又注意降低执行成本,使一批重大疑难、涉诉上访的老大难案件及涉农民工工资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得到及时解决。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区法院取得了新业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关爱和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衢江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区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审判质效有待提高,少数案件审判用时过长、质量不高等。二是有的干警司法能力有待加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特别是做农村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案件多与一线熟练审判人员少的矛盾依然突出。四是涉诉信访工作压力增大,随着案件不断增多,涉诉信访工作日益成为法院工作的难点。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3年的工作思路
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人为本,以提高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
抓好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工作,强化证据裁判意识,更加注重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确保公正司法。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分化瓦解犯罪,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强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抓好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的贯彻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党委政府主导下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提高调解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服判息诉率。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避免涉诉信访积案。抓基层打基础,更加注重依靠法治方式,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二)突出抓好执法办案,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关于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坚持能动司法,妥善审理好涉企纠纷以及破产类案件,对涉企纠纷实行差异化处置,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围绕服务和改善民生,认真审理好民间借贷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扶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重点工程的强制拆迁纠纷、农民工和职工欠薪纠纷。妥善处理资源开发、企业发展中涉环境污染的矛盾纠纷,兼顾好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坚持打防并举,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新格局,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惩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从严惩处贪污贿赂犯罪,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注重司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在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部门制度的健全和行为的规范,推动完善社会管理。积极参与对被宣告缓刑、判处管制和免予刑事处罚人员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跟踪帮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及时发现、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网络司法舆情分析研判,主动发布法院工作信息,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发挥网络积极作用。加强对短信平台的应用,多层次、多方位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获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注重从严治院,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切实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不折不扣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不断加强法官的思想、作风、能力、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认真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落实诉讼窗口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制度,发挥好人民法庭的基础前沿作用,简化办案程序,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深入开展基层走访活动,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密切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法官尤其是年轻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争取多方支持,加强经费保障,改善执法条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等反腐倡廉规定,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五)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均衡结案[iv],严格时限和督办管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认真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等做法,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2013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的第一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光荣,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力抓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创造衢江美好明天作出我们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
[i]八项司法:在省高院向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抓好八项司法、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即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反映到司法层面的变化发展态势,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心,抓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和协同司法;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廉洁审判的工作要务,抓好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层司法。并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谋划、促进浙江法院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载体。
[ii]差异化处置:即对中小微企业实施“能活的”依法帮扶,“当死的”有序退出的差异处置。一方面要积极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中小微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依法保障有订单和用工较多的企业的有效生产力,防止因司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引导可淘汰的中小微企业走市场化破产的道路,尤其是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企业本该退出市场,要积极探索简易的破产办法,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消除泡沫,尽可能实现有效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
[iii] 审级管理:审级制度管理的简称,对法律规定的审判机关在组织体系上设置的等级的管理,对案件由哪级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上诉或检察机关可以抗诉几次,一个案件经过多少级法院审判后,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诉讼法律制度的管理。
[iv] 均衡结案:是指通过合理配置审判时间和审判资源,实现各月结案保持相差不大的数量,全年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没有前松后紧、时松时紧、平时拖着不办、年终突击结案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