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程品方

2012年2月10日在衢州市衢江区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围绕加快推进“三新建设”,深入实施“四大战略”,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加扎实的举措,大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抓好“八项司法”[i],为我区追赶型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年来,区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19271件,审结、执结各类诉讼、执行案件18288件,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5.25%和27.54%。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强化能动司法,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一)依法惩治犯罪,建设平安衢江。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刑事审判的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保平安,促和谐。共受理刑事案件980件1585人,审结975件1548人,结案率99.49%。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多发频发犯罪以及严重职务犯罪,依法惩处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72件106人,故意伤害、盗窃、交通肇事等多发频发犯罪案件801件869人,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6件27人。

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和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拘役1214人,管制13人,适用缓刑692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的“清网行动”,依法对具有立功表现、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改表现的被告人给予从轻处罚。

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ii]建设。认真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对15种常见的刑事案件适用规范化量刑裁判,取得了量刑更加均衡、程序更加规范、群众更加满意的初步效果。自2010年10月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以来,以规范化裁判标准裁判案件196件256人,占刑事案件数的19.7%。

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拓展审判工作的空间,延伸法院工作的社会层面,及时将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裁判文书送往司法行政机关,防止此类对象的脱管、漏管。

(二)妥善化解矛盾,服务创业衢江。充分发挥调节职能,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1730件,审结11107件,结案率94.69%。

服务工业经济扩量提质。紧紧围绕从“2+6”资源优势产业[iii]向“3+新”主导新兴产业[iv]的转变,在服务工业经济实施“龙头企业壮大、低效企业提质、中小企业培养”三大工程上抓落实,密切关注中小微企业、民间借贷和担保、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按揭者资金链在当前企业、产业发展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努力从经济发展层面分析案件特点和成因,更多地从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落实《依法保障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地审理涉及企业资金链案件1915件,民间借贷案件1633件,房地产纠纷案件57件,涉及诉讼标的38798.97万元。

服务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紧紧围绕从四大传统产业[v]向“2+10”现代农业产业[vi]体系的转变,在服务现代农业走“园区化、规模化、产业化”之路上抓落实,以区委区政府“发展现代农业、激发创业主体、建设美丽乡村”的决策部署为契机,组织法官深入乡村,高度关注在推进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特色农业精品园等现代农业主平台建设中的矛盾纠纷,积极稳妥地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征用补偿、土地平整等涉农案件195件。

服务第三产业壮大提升。在服务第三产业立足“衢州东区、工业基地、物流中心、旅游胜地”的发展定位上抓落实,着力于产业集聚区、服务业增长区、生活配套区建设,组织法官深入到开发区、物流园区,积极稳妥地审理运输合同纠纷案件76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3548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286件,较好地促进“商贸兴区”战略的实施。

(三)加强行政审判,推进法治衢江。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和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切实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力度,规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完善司法建议机制,开展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试点工作。审理指定管辖行政诉讼案件43件。主动联系乡镇、区属部门,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征收社会抚养费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88件,执结886件,执行标的达1908.19万元,审执率99.7%。

(四)加强执行工作,维护胜诉权益。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指示精神,改善执行环境,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机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5625件,执结5562件,执结率98.88%。

努力营造执行氛围。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执行公告,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执行进展情况,并邀请媒体在执行现场跟踪报道,以加强执行监督,并向社会展示依法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起到了执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政法委下发的《衢江区综合治理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密切与乡镇街道、国土、房产、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结901件,司法拘留424人。

积极促进执行和解。坚持思想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行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思想工作,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2182件,执行和解结案841件。

认真抓好能动司法。在完善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执行保障五大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对执行案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召集区信用联社等金融部门就当前形势下金融借贷案件的执行工作进行座谈,引导银企合作,较好地落实《关于审理涉财务风险企业债务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努力推动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财务风险的化解。

(五)强化审判监督,提高审判质效。审判监督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审判质效管理的基础上,加强阳光司法,落实归档报结,切实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共评查各类案件11326件,提出规范化建议11份,较好地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二、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从方便群众诉讼出发,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

(一)完善亲民便民措施。改进和完善立案接待大厅建设,建立法律咨询、诉讼立案、费用结算和款项支付等服务型窗口,配备专职引导人员,方便群众诉讼、咨询。发挥人民法庭服务群众的前沿堡垒作用,为偏远地区的农民、外来民工、年老体弱者建立和完善巡回审理制度,努力为辖区群众提供方便。

(二)构建大调解格局。切实加强诉调对接,建立与人民调解对接的立案接待大厅“人民调解窗口”和速裁组,调解办结各类案件168件;与我区“九大行业调解”对接,在衢江交警大队派驻“交通事故案件审判组”,审结交通事故案件284件,调解率达84.68%;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2011年5月起,辖区人民法庭设立专职“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各类案件85件。

(三)坚持司法救助制度。指定辩护案件60件61人,并在省高院《加强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指定辩护的刑事被告人范围,为60周岁以上的被告人指定辩护12件12人。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畅通弱势群体维权绿色通道,使经济困难的群众平等地参与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计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51.6万元。切实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进一步简化申领手续,完善救助办法,实施司法救助案件47件,支付司法救助资金52万余元。

(四)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的理念,积极主动地参加“民情调处日”活动。完善“四定一包”信访工作制度,切实推进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建立“院长接待日”,实行院领导轮流接访。重点解决初信初访,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127件。其中区人大、政法部门批转交办46件,均已办结。

三、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按照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整体推进的思路,认真研究落实新时期加强队伍建设的措施,促进队伍素质的提高。

(一)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干警的党性修养。大力推进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内涵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解决宗旨观念、责任意识、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组织理论研讨,设立文化长廊,张贴名言警句,以先进的法院文化引领干警的行动。

(二)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更加注重对干警职业技能的培养,认真落实定期培训制度,创新教育培训内容,帮助干警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好法律推理、法律论证和价值衡量等技能,提高辨法析理的能力。更加注重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培养能力,努力为年轻干警在审判实践中了解社情民意、增进群众感情、提高司法能力创造各种条件,不断提高他们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三)扎实推进审判作风建设。积极营造“干事创业、学习钻研、公正廉洁、严谨务实”的良好风气,大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深化民本司法,引导法官换位思考,自觉地把严格执法办案与热情服务群众相结合,努力营造处事严谨、讲话亲和、办案公正、为人清廉的审判氛围。

(四)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大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洁自律与审判管理的有效衔接,实行廉政监察员制度,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委托评估拍卖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实时监督和有效管理。完善正反两方面典型的示范、警示和教育机制,加强司法良知培养,推进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

(五)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抢抓“两庭”建设的机遇,全面提高司法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下,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着眼长远、适度超前、立足当前、合理谋划”的要求,先后完成了区法院审判办公大楼的装修、廿里人民法庭的重建、杜泽人民法庭的改建工程,极大地改善了我区群众的诉讼环境。加大对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投入,完成了法院三级联网和数字法庭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和司法管理能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的意识,不断健全接受监督机制,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做好工作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区法院先后就落实“三项承诺”、民商事审判、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民事执行、法院专项工作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做好代表的日常联络,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检查院机关审判办公用房建设、人民法庭建设等。落实公众开放日制度,邀请区人大代表视察、指导法院的日常审判执行,征询代表们对审判执行的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注重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区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动态,主动邀请区政协委员视察、指导,聘请区政协委员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认真办理区政协委员的提案、意见,不断加强与政协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与区检察院建立了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着力提高审判质量。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公布廉政监督举报电话、开通院长电子信箱等,多方听取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接受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的监督,切实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三)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确定专门的部门与人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络,积极主动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的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通过邀请视察、旁听庭审、定期通报、反馈整改等多种形式,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认真落实院长分级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制度,主动走访、联络人大代表。

过去五年工作的基本经验

各位代表,五年来的审判实践,使我们得到许许多多的启示。我们深切体会到,区法院的各项工作之所以取得新的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党的领导是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原则,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区法院始终坚持在区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始终坚持把执法办案与贯彻区委的决策部署相结合,自觉地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区委工作大局。实践再一次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持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有力保障。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法院应尽的宪法义务。区法院始终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按照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加强和改进工作,提高司法能力。实践再一次证明,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是确保人民法院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三)加强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不断进步的坚实基础。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关键要靠一支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干警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法官职业技能。实践再一次证明,切实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法院工作不断进步的动力,是法院未来发展的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区法院取得了新业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关爱和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院干警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衢江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区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二是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四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干警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五是在社会管理创新中通过发挥司法能动性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的力度还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我们衷心期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区法院的工作继续给予强有力的监督、支持和呼吁。

今后的工作思路

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八项司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衢江经济社会的追赶型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立足法院审判职能,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减少案件的改发率、瑕疵率,进一步树立“迟到的正义非正义”理念,提高办案效率。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加大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党委政法委领导、政府和法院参与的行政纠纷化解工作机制,重视协调解决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重视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逐步扭转当前行政审判申诉上访率较高、服判息诉率较低的局面。充实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保护群众根本利益。妥善处理民间借贷、劳资纠纷等矛盾涉众型案件的立案受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涉案风险评估,落实预警制度,提高科学应对能力。抓源头,做好初信初访和判后的答疑工作,预防、减少社会矛盾,进一步解决涉诉信访,落实和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强化领导包案和办案责任,以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深化社会管理创新。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原则,切实做好少年法庭工作。坚持做好被判处缓刑、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等刑释解教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和回访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发挥司法能动性,特别注重对涉案中小微企业的差异化处置[vii];充分利用区矛盾调处中心平台,健全派驻法庭与所辖乡镇、派出所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区“西联东扩”战略为契机,积极推进和完善巡回审理。

四)落实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公正求公平。努力探索和把握阳光司法工作规律,摒弃以法院为中心的权力本位观念,将司法公开理念落实到“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权利,方便群众诉讼”的重点上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继续做好庭审过程中的“三公开”[viii],优化网站建设,注重重大案件网上直播、网上调解、判后答疑、电子阅卷。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坚持和完善“公众开放日”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监督审判活动的重要作用,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五)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司法综合能力。充分利用好现有的资金,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地投入到基层法庭,争取政策,及时改善审判条件。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一岗双责,坚持不懈地抓好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大力弘扬“最美教师”的“爱心与责任”的“大爱”精神,创先争优,激发干警的自豪感和职业认同感,致力于干警的文化修养和职业素养的提高。

各位代表,展望未来,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光荣,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以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力抓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创造衢江美好的明天作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八项司法:在省高院向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抓好八项司法、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即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反映到司法层面的变化发展态势,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心,抓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和协同司法;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廉洁审判的工作要务,抓好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层司法。并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谋划、促进浙江法院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载体。

 

量刑规范化 :2010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10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裁量权,同时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统一了量刑方法和步骤、量刑情节适用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2+6”资源优势产业:即以高档特种纸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两大主导产业,和以电子器材、新型建材、轻工服装、钙产业、竹制品、绿色食品等6个特色产业为板块的“2+6”产业发展机制。

 

“3+新”主导新兴产业:即高档特种纸、机械装备制造和区域特色产业(钙产品、竹制品、绿色食品)“三大产业板块”,以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为重点的新兴产业。

 

四大传统产业:即柑桔、粮食、生猪、毛竹为四大传统产业。

 

“2+10”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2即现代农业综合区和粮食功能区,10即粮食、生猪、柑桔、毛竹“四大”特色产业和花卉、瓜果、蔬菜、食用菌、油茶、水产“六大”新兴产业。

差异化处置:即对中小微企业实施“能活的”依法帮扶,“当死的”有序退出的差异处置。一方面要积极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中小微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依法保障有订单和用工较多的企业的有效生产力,防止因司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引导可淘汰的中小微企业走市场化破产的道路,尤其是一些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企业本该退出市场,要积极探索简易的破产办法,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消除泡沫,尽可能实现有效资产的重整和再分配。

三公开:即庭审过程中的举证公开,质证公开和认证公开。

 

 

 

 

 

 

 

 

 

附件二:图表

2007年-2011年衢江法院受理案件情况
                                              单位:件
年份类型 民事 商事 刑事 行政 行政非诉执行 执行 总数 人均办案
2007年 661 826 200 9 152 755 2603 162
2008年 826 1562 196 11 175 1057 3827 239
2009年 1057 1711 199 11 238 1540 4756 297
2010年 1104 1509 170 11 157 1359 4310 254
2011年 1022 1452 215 6 166 914 3775 236
合计 4670 7060 980 48 888 5625 19271 238

 

注:1、从图表中看出,受2008年金融风暴的影响,次年法院案件数量增长明显。

2、近五年来,案件数量不断攀升,办案人数却没有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日显突出。